2018年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市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依照法律收取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扩大残疾人事业,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级基层残联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优秀残疾人才的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密切与其他兄弟市残联的联系和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福利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源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全市残疾人康复业务技术示范窗口;培训本地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残疾人预防和康复知识;负责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和肢残者、智残儿的康复服务指导;培训各县镇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师资和肢残、智残康复训练骨干;指导聋儿语训点的业务工作;指导低视力少年儿童进行视力康复功能训练;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防治等康复工作;负责对各县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服务和规范化管理;负责盲人保健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审查,组织保健按摩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转介服务。
(三)河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参与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咨询服务,办理残疾人失业登记;协助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协助地税和财政部门收取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河源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指导全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网点的建设;为县、镇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网点提供货源;开展信息、辅助器材技术咨询、维修服务。(包括:辅助器具配置、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假肢与矫形器制作与装配、助听器验配、助视器验配等)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河源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河源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河源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市残联机关共有事业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1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财政核准临聘人员2名。离退休人员5人。
市残联直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20名,其中:核拨事业单位编制15名,核补事业编制5名。财政核准临聘人员4名。财政核准临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离退休人员共4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24.65万元,比上年减少187.0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24.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581.65万元,占总支出的38%,比上年增加39.16万元,增长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7.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29万元,公用经费58.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2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
项目支出预算943万元,占总支出的62%,比上年减少226.2万元,减少2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占64.3%,比上年减少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2辆,专业用车一辆没纳入预算(机关及直属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业务专用车2辆);公务接待费5万元,占35.7%,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45万元,比上年增加10.25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房屋维修等。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0元,邮电费3.2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7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无政府采购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3278.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及构筑物:1331.66万元,通用设备:46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6辆,价值138.4万元),专用设备:131.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4.2万元(其中:家具用具26.3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1960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新购13.66万元,调拨18.67万元,无偿调拨(划转)8.86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财政支出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四)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务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明细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市级部门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发生且属于自身使用的专项性业务工作经费。包括:会议、培训类项目,课题调研、科研类项目;信息化运维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运转性项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七)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政府采购预算。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信息来源: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