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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源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0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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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源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源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河源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二是依法对市本级财政收支和县区财政决算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以及专项审计调查,对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是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五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六是检查指导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七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八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纳入编制范围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局本部科室共10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科、政策法规科、绩效审计分局、财税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社保科、基建外资审计科、经济贸易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和社会保障审计科。直属事业单位有: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属财政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31(含行政专项执法编2),工勤编制4名,合计35名,实有在编人数29名,退休人数12名。

局属单位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属财政拨款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数4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138.5万元(含河源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比上年增加58.99万元,增长5.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正常工资增长。二是项目增加带动项目经费增长。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138.5万元(含河源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89.5万元,占总支出的60.56%,比上年增加48.99万元,增长7.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5.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82万元,公用经费92.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2.54万元。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正常的工资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449万元,占总支出的39.44%,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2.2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纪念阮啸仙作品出版费用10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2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占53.12%,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镇书记镇长经济等异地交叉审计项目全面铺开,增加了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15万元,占46.88%,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出版纪念阮啸仙作品增加了编著接待工作量;二是异地审计等项目的全面铺开,需抽调大量的审计人员参与异地审计,增加了接待工作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6万元,比上年减少9.03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均公用经费下降。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差旅费21.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时间在规定的媒体进行了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行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交款、拨款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完善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部门一预算。

3、“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4、署定项目:指由审计署统一部署,各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

5、省定项目:指由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

6、市定审计项目:指由本级审计机关确定、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由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完成的审计项目。

2018预算公开表格.xls

信息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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