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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8-02-0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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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团市委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团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团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市委和团省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市共青团工作的发展战略及各阶段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对青年工作的指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青年,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青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开展对团的建设和青少年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制订青年工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负责全市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研究和制订团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指导基层团的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协助党组织选拔、配备、管理和培训团干部。

5.发展青年文化事业,积极开展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群众活动,带动和指导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青年综合素质;协调有关力量建立文化活动网络和阵地。

6.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关心青少年成长,动员和协调社会各界力量,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7.做好青年统战工作,广泛团结各界各族青年。指导和支持市青年联合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杰出青年联谊会、市学生联合会等青年组织开展工作,团结社会各界各族青年,建立和发展与港、澳青年和学生组织的友好关系。

8.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加强少先队建设,指导支持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组织开展工作。

9.领导市志愿者联合会和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加强市志愿者联合会机制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

10.承办市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

(二)团市委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组宣部、青年发展部、学少部、市直团工委,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团市委核定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单位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92.98万元,比上年增加88.79万元,增长29.18%,主要原因是增加创文志愿服务工作项目经费和志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经费;支出预算392.98万元,比上年增加88.79万元,增长29.18%,主要原因是增加“创文”志愿服务工作项目经费和愿服务驿站建设项目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安排5.5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占90.9%,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公务运行时间长,维修项目增多,预算比去年的增多;公务接待费0.5万元,占9.09%,与上年无增加无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我委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经费37.47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9.17万元,比去年增加3.44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7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维修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28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83.22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等,比上一年增加12.35万元,增长17.42%,主要原因是增加河源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河源大学生成长就业服务中心和志愿服务驿站的办公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我单位的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大额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2018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运转性项目支出:指市级部门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须发生且属于自身使用的专项性业务工作经费。包括:会议、培训类项目,课题调研、科研类项目;信息化运维类项目;宣传活动类项目;执法办案类项目等。运转性项目支出一般列入部门预算管理。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指履行团委职能,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共青团信息化建设、青年社会组织建设经费、关爱留守儿童、党建带团建“创文”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志愿驿站建设经费(新建)、志愿者驿站运营经费、河源市创新创业大赛经费、河源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日常运营经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经费、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经费

2018年团市委预算信息公开.xls

信息来源: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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