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市财政局和市统计局
上线领导名单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桂生
经济建设科科长 张汉生
社会保障科科长 陈涛
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黄汉鹏
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何铁燕
统计普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肖舍
市财政局上线提纲
一、请问,如何取得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厂商或者经销商资格?
答:根据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可以通过电子卖场采购。有意向进驻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录/注册入口处“操作指南”栏目可获取“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申请流程可参照操作手册进行线上操作。
二、请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成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本单位承诺符合上述条件,不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内,所提供的登记材料真实有效。
三、根据部署,到2022年市县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工作目标,我市完成情况如何?
答:我市已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全方位”上,我市已实现了对整体部门的支出绩效评价、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对县区财政绩效工作的评估;在“全过程”上,我市已基本完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总目标,逐步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项目资金,坚决不予进入预算项目库,2023年我们已核减预算金额6.58亿元。在“全覆盖”上,我市已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金预算四本预算。2023年,在覆盖“四本账”预算基础上,延伸至社保基金和一般债券,以及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挑选了39个项目开展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复核,涉及金额62.44亿元;挑选了4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3.86亿元;挑选了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河源市水务局、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等4个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5.97亿元。
四、请问农业保险有什么险种,政府补贴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我市坚持持续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领域。2022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亿元2.41亿元(同比增长51.51%)。在实施险种方面,包括:
1.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分为种植险和养殖险,主要补贴主要农作物(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母猪、生猪、奶牛。种植险财政补贴92.5%、养殖险财政补贴88.33%。
2.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也分为种植险和养殖险,主要补贴岭南水果、种植大棚、蔬菜、花卉苗木、茶叶,家禽、淡水养殖水产品、海水网箱养殖水产品等。种植险财政补贴70%-80%不等、养殖险财政补贴60%-70%不等。
3.地方特色险种。2022年5月,人保财险河源市分公司签出全省首单商业性蓝莓种植气象指数保险,为广东融和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亩蓝莓提供600多万元的风险保障。未来,我们会结合“三农”工作需要和我市实际,继续探索开展涉农保险试点。
五、请问,实施农业保险有什么成效?
答:以2022年为例,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额达到2.41亿元(同比增长51.51%),累计为175.41万亩农作物、5205.42万头(羽)畜禽提供风险保障资金60.99亿元,参保农户共计67.91万户次,已决理赔受益农户共计5.64万户次。理赔金额1.43亿元(同比增长50.55%),其中:种植险4345.73万元(同比增长32%)、养殖险1亿元(同比增长60.34%)。保险深度达1.72%(2021年1.23%,同比增长39.84%),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1.2%的目标任务。总体来看,成效显著。
特别是在2022年“龙舟水”期间,异常降雨量导致我市多地出现洪涝和地质灾害,农业生产不同程度受灾。全市共收到洪水内涝灾害报案638件,报损总金额2842.23万元,报损种植作物5.98万余亩、家禽33.98万余只,涉及水稻、玉米、水果、蔬菜、家禽等险种,涉及农户22213户次。已查勘件数638件,现已全部赔付,并支付赔款2842.23万元。
市统计局上线提纲
一、现在很多人都在说要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什么是经济普查?为什么要开展经济普查?
答: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之一。经济普查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项全面调查,主要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年我国正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其中8—12月开展“单位清查”,明年1-4月开展“普查登记”。
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答:普查对象是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三、作为普查对象,应该怎么迎接这次经济普查?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九条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如营业执照、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23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四、普查数据涉及个人隐私,是否存在泄密风险?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我们承诺普查取得的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五、请问,查找统计数据有哪些途径?
答:统计部门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从类型上分,通常包括年度数据、进度数据、普查数据、专题数据等。
目前,统计部门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公开出版物主动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统计月报》公布的是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统计年鉴》收录的是年度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公众可以进入当地政府门户官方网站浏览查询相关数据。
一审:郭梅森 二审:张文裕 三审:黄世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