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6日市卫生健康局上线“政风行风热线”
上线领导名单:
市卫健局副局长 余笑梅
疾控科科长 李先科
医政科科长 许金辉
法监科科长 何智勇
1、请介绍下市卫健局在今年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具体有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在今年的党史学习教育中,根据市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的部署要求,市卫健局强化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责任担当,立足卫生健康主责主业,通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工作“小切口”推动服务“大变化”,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我们重点要做好十件实事。这十件实事分别为:1.省人民医院帮扶市人民医院建设高水平医院;2.开展“健康共护”健康关爱公益活动;3.为全市17984名孕妇和22481名新生儿免费实施出生缺陷筛查;4.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5.改善医疗服务,开展“互联网+ 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6.为全市44526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7.推动全市基层为13.22万左右高血压患者和5.68万左右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免费健康管理服务;8.推动各地政府为老年人购买“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智慧助老”活动;9.完善我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叠加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适当扩大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范围;10.加强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2、目前我市新冠疫苗接种能力如何,接种情况怎么样?
答:目前我市有135个接种点共352个接种单元,每天接种能力可达11万剂次,其中市体育馆、源城区文体中心、龙川县体育馆开设了大型的临时接种点,市民可优先选择到大型接种点去接种。截至6月15日,我市已累计接种128.6万剂次,102.5万人,其中第二针26.6万人。
3、为什么现在不接种第一针新冠疫苗?
答:这是国家和省的部署,目的是全力保障之前接种了第一针新冠疫苗的人员接种第二针。6月12号我市已经接种了101万人,但只有21万人完成了两针接种,还有80万人没打第二针。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和我市的实际,6月13日至6月底我市暂停了第一针接种,全力保障第二针人员。等把这批人的第二针保障好后,会重开第一针。
4、目前我市接种的疫苗是哪一类?安全吗?新冠疫苗哪些人不能接种(即禁忌症)?接种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效果怎样?有效期只有半年吗?
答:目前我市使用的疫苗是灭活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充分验证。相较国外其他种类的疫苗,我国研发的新冠灭活疫苗有着不可忽视的优势,更加安全、更易储存和运输。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截至2021年6月14日,我国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9亿剂次。
疫苗接种的禁忌是指不应接种疫苗的情况。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有些禁忌,比如正在发热等是暂时的,当导致禁忌的情况不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
新冠病毒疫苗有效期:距我国首批接种疫苗时间已接近6个月,中疾控研究员介绍,相关数据分析正在进行中,初判约一半的人对病毒仍有一定防御能力;会根据追踪实验来确定已接种人群在什么时间进行加强针的免疫。目前最紧要的还是完成首次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
5、新冠疫苗第二针是不是要在原来接种第一针的接种点才可以接种?第一针在市外接种的可以在河源接种吗?
答:市民要优先选择在原接种点打第二针,因为我们是根据各接种点第一针的打量来分配第二针疫苗的。如果确实因工作或生活等原因,不方便返回原接种点,也可以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目前是广州、佛山、湛江三个市)的市民,暂缓接种。
6、目前看病就医,哪些为新冠核酸检测免费人群?
答:(1)发热门诊(诊室)就诊患者;(2)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3)需纳入健康管理的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地区来河返河人员。
7、疫情期间,住院应该注意什么,可以陪护和探视吗?
答:(1)所有需住院患者办理入院前,需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住院期间,不得外出。
(2)疫情期间,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倡议电话、微信或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特殊情况,必须陪护、探视时,陪护人员持3日内新冠核酸“阴性”结果及就诊医院探视凭证,原则上河源地区以外人员或14天内有外地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病区进行陪护及探视;对于隐瞒旅居史的人员,保留报送公安机关的权利,建议雇用第三方陪护公司人员陪护。陪护人员固定一对一,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应规范佩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不允许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原则上不得外出。陪护人员须配合每日监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并配合排查。
8、什么情况下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
答:所有发热患者均应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其中有流行病学史患者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收治发热患者。
9、要求全员核酸检测,如不按要求参加检测,如何处理?
答:依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六条(一):对不服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疫情防控措施,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和情节轻重依法作出处理。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隔离治疗期间,患者不配合,如何处理?
答: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来自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与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服从隔离管理造成病毒传播的,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如实际已经携带病原,处于潜伏期,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毒的,并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但不服从管制,擅自逃离,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