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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 市民政局 市残联
日期:2020-08-17 17:10:15 来源:河源网络广播电视台直播平台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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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参加8月12日政风行风热线人员名单:

市民政局副局长:钟达庆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王增金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科科长:曾利



市民政局行风线采访提纲(2020.8.12)

:至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作为负责兜底保障的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持续高位推进、响鼓重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政策制度体系逐渐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惠民殡葬等制度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政策制度向体系化发展。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市、县均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层面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及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对接机制,部门协作更加顺畅,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精准化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困难群体保障力量全面加强。全面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在全19镇街设立社工站,73名社工运用专业理念和方法,精准识别民政对象、评估需求、落实政策;整合社工、志愿服务和慈善力量,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社会力量成为助力脱贫攻坚的生力军四是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监管,市、县民政部门全部开通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上下联通的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处置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脱保漏保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问: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民政部门下一步将采取措施?

答:今年是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今年3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当前加强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对全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民政系统坚持战两不误,全员动员,尽锐出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更大决心、更强力量,迎难而上,攻城拔寨,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一是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摸清摸准兜底保障底数,指导督促县区民政部门联合扶贫部门开展比对排查,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人口数据与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数据进行比对,逐户逐人进行个案分析,形成兜底保障台账,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并提前采取针对性救助措施,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落实落细兜底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重残、重病单人保和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避免漏底风险。二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兜好兜牢底线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未脱贫人口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应保尽保;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通过分类施保提高救助水平。精准服务困难老年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提升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确保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规范委托照料服务协议,落实照料服务人和走访探视制度,强化照料服务监督指导,优先将有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纳入集中供养范围。精准关爱困境儿童扎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抓紧建立信息完整、动态更新的基础数据库,并与扶贫、救助等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聚焦残疾人精准脱贫建立健全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到应补尽补。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更好满足困难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三是加大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整合社工、志愿服务和慈善力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发力。四是统筹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基层政权建设、婚姻、殡葬、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等民政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民主协商和村务公开,加快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稳妥有序做好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工作。谢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民政服务机构的防控工作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内容,请问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了民政系统各类机构不发生疫情”“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挨饿受冻两条工作底线。下一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一是持续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工作人员管控、机构内部管理、对象心理关爱及安全风险防范等工作,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民政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保障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及时发放足额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将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充分用好临时救助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三是加强对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的指导。督促慈善组织按照依法、精准、高效、公开的基本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募捐、受益人确定、协议签订、财产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捐赠款物及时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督促慈善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分配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是组织引导社会力量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引导慈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力量广泛参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谢谢!

问: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标准是今年省、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请问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答: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今我们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由每人每月554元、251元提高到609元、276元。提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保城镇、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人月均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1236元、852元以上。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由每人每月165元、220元提高到175元、235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685元、1025元提高到1820元、1110元,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上各项工作均已完成,谢谢!

问: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和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有哪些?

答:凡属本市辖区内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具体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主要有七个:

1户主申请。申请低保由户主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家庭收入和财产声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系统核对。利用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核对系统,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能通过比对的,上门调查核实。不能通过比对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终止审批程序。

3.上门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组织干部上门详细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填写低保对象核查表,核查表必须有乡镇(街道办)2名以上干部签字。

4张榜公示。经过民主评议的低保申请人名单,在村委会公开栏和村里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审核上报。公示无异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审核意见,并附上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6入户抽查。县级民政部门接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组织人员按照一定的比例入户抽查。

7严格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严格审查,并结合抽查的情况,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低保的,核定低保金额,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时严格把关,做到五不审批:没有乡镇政府领导签名的不审批;材料不齐的不审批;不以家庭为单位施保的不审批;没有进行民主评议的不审批;没有进行公示的不审批。谢谢!





市残联政风行风上线提纲

8月12日上午11点

市残联上线领导: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吴文生

市残联康复科科长李雪女

市残联教就科科长黄培先

一、今年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根据《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要求,到2020年,全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初步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普遍满足全省城乡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我市今年全面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接受评估后,完成有关手续,可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二、我市在残疾儿童康复方面有什么政策?

2009年开始,全省开展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免费康复训练项目,康复训练项目救助对象为具有广东户籍、家庭贫困、有康复需求的听力、脑瘫、智障、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凡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应由项目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当地残联提出申请,项目地区残联会同有关机构评估审核后确定资助对象,并安排至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目前我市各级残联基本完善了康复机构的建设,开展两个以上康复训练项目,各县区均可接受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同时,近年民办康复机构不断发展,重点开展了孤独症、脑瘫特色康复训练项目,符合条件的将统筹安排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训练。

三、如何办理残疾证?

1、申请人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到户口所在地县(区)级残联申请办理,对于行动不便的,可由家属代替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后,申请人需到当地残联指定鉴定机构进行评残鉴定,县残联根据鉴定结果办理、发放证件。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不予办理。

四、残疾人如何考取汽车驾驶证?

我市从2012年开始开办为残疾人办理残疾人汽车驾驶证,具体流程为:1、本人带身份证、残疾证、大一寸相片6张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2、体检合格后到指定的河源市金泉驾校报名培训。金泉驾校电话3339529。3、通过正常程序考试后合格者领取驾驶证。因有新的政策调整,目前我会正在协调有交部门重新确定我们市的体检医院,确定体检医院后可正常办理业务。

五、在残疾人就业培训上有什么政策呢?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残疾人的基本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国家就业优先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市将残疾人就业工作放在优先位置,大力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加强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引导农村残疾人就业、发展盲人按摩行业,进一步推动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充分、稳定就业,有力的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近几年,我市每年举办职能培训、种养培训、盲人按摩等技能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盲人按摩培训班,盲人培训后可达到100%就业。为此对有需求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朋友,可以到当地残联报名参加培训和就业登记。

六、今秋助学有什么政策?

一是我市帮助残疾人就读全日制高、中等院校,并给予一次性助学。对考取高、中等职业院校以上的残疾人学生,凭本人当年高考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残疾证等资料证明,到各县区残联进行登记,填写“河源市残疾人学生助学表”,送市残联审核后统一补发助学金,大学本科:5000元;大专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以下(含职业高中、高级中学)由各县区负责助学。二是

落实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助学行动,对当年度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残疾人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其中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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