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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4-11-19 11:45:26 来源:河源市教育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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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我局通过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与本工作方案相关的意见2条,不采纳2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河源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8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网址://www.e8883.com/hdjlpt/yjzj/answer/40202



附件: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反馈情况


序号

意见与建议

是否采纳

1

“四、补助标准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9年以下的(含9年),按每1年工作年限给予每人每月补助60元计算。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建议适当提高标准。理由是现行经济困难,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不采纳。省没有提高补助标准,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省文件要求执行。

2

“六、经费分担比例和发放渠道 (三)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确定。”建议补助按月发放。理由是现行经济困难。

不采纳。补助发放方式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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