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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31 14:54:51 来源: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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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5日中心通过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综合汇总,共收到相关意见2条,采纳1条,部分采纳1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建议公积金每半年提取一次

采纳。

征求意见稿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作出调整,由原来的间隔一年提取一次调整为办理时限内每个自然月均可申请提取一次。

2

1.建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单方为50万元,双方为60万-80万。

2.提取公积金简化程序和资料的提供,尤其对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化材料,可以直接委托银行查询。

部分采纳。

1.关于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意见建议,我中心会进行存量资金研究测算,研判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空间,形成研究意见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2.征求意见稿对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死亡提取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程序及事项材料进行了简化。其中,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中,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已无需提供;商业贷款还款明细由于尚未与银行实现信息共享仍需提供,待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及信息共享后将进一步简化商业贷款还款明细材料。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0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www.e8883.com/hdjlpt/yjzj/answer/3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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