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主平台开发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河源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包括: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以事后
奖补方式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3个方向。
(一)请主平台开发公司及各片区所在地园区开发公司(以市政府报备清单为准)根据《河源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见附件1),按要求申报“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的奖励。
(二)请主平台开发公司(各片区所在地园区开发公司待省财政支持方案修订完善后再予纳入)根据《工作细则》,按要求申报“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的奖励。
(三)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按照《工作细则》有关内容,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新建成投产的制造业项目(企业)开展“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入库申报。
(四)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将不予安排资金扶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企业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编写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U盘),一并报至初审部门汇总并审查。同时,各申报企业需于2024年4月15日24时前通过“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二)园区管委会初审(此项市高新区由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
初审部门对申报项目(企业)编制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其中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的,还需出具项目(企业)在园区的四至范围、建成投产时间、相关数据已纳入园区统计、产业转移的意见,于2024年4月22日前报送属地复核部门。
(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汇总报送(此项市高新区由高新区管委会复核、汇总报送)
复核部门指导属地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三个方向)进行复核,于2024年4月29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附电子版),审查意见、推荐文、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我局(工业园区科),并同步通过“数字工信”平台完成线上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入库审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受理申报材料后,按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局党组审定、市政府审定(如有需要)后形成项目入库和优先排序结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征集。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并带原件供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现场核对。已获得过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或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等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局反馈。
附件:1.河源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
2.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单
3.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需提交材料清单4.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需提交
材料清单
5.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表(工信主管部门填报)
6.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
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
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郑蒋馨;联系电话:3886819)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