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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精神
发布日期:2021-05-28 10:55:3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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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意识,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杨志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就民法典的重要地位、主要内容、公权力的界限以及宣传教育要求,学用结合的重要性等核心要义进行了传达和学习。

  杨志书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与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都息息相关。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的权利义务受民法典的保护约束;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更要通过对民法典的学习和了解,界定好自身行为界限,严格依法履职。

  为做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杨志书记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把民法典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范畴,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二是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发挥好自然资源宣传窗口作用;三是要多种形式开展学习。通过购买书籍、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自然资源普法小课堂”,通过案例分析与法条相结合的方式对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受到了群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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