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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202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 11:29:1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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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各有关测绘资质单位、各有关测绘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测绘〔2024〕458号)要求,结合河源实际,经我局研定,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度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测绘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以及河源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有关文件要求等。

  二、检查对象

  河源市辖区内注册的乙级测绘资质单位,以及其他测绘资质单位在河源市实施的本地测绘项目。重点检查在我市近两年完成的测绘项目。对河源中心城区(源城区、江东新区、河源国家高新区)的测绘资质单位按比例随机抽取一定数量进行检查,三年全覆盖;对测绘资质单位较少的县每年全覆盖检查。检查对象和内容不与国家、省级重复。

  三、任务分工

  市局负责全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统一领导。源城区范围内的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由市局、源城分局及市国土资源测绘院共同承担。测绘科组织对源城区范围内测绘资质单位的检查工作;源城分局要全程参与检查,并做好检查工作台账资料收集等工作;市国土资源测绘院提供检查技术服务保障。各县局负责对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的检查工作,时间参照市局另行安排,市局将对县局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在我市近两年完成的测绘项目,加强对我市“多测合一”“联合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对故意隐瞒有关测绘项目信息逃避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重点检查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仪器设备和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等。

  (三)测绘单位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情况。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有关会议精神,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测绘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检查工作方案》,一并组织开展。

  (四)测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结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同步开展测绘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落实“三管三必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对被抽查的测绘资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接受属地管理情况。包括:一是建立健全测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二是开展测绘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向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情况;三是参加主管部门及自行组织的测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四是野外测绘生产安全防范情况;五是测绘航空摄影、水上、有限空间等专项作业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六是项目合作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七是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八是落实测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等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各县区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依据、工作程序、检查规程和保障措施等要求。

  (二)组建执法人员库。根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要求,现场检查需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参照省厅做法,市级2024年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库从市局和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有执法证的人员中抽调组成。技术人员由市国土资源测绘院负责保障,从市国土资源测绘院、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规划设计测绘院等事业单位抽调。

  (三)“双随机”抽取人员和项目。具体参加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另行通知。一是检查人员随机从执法人员库中抽取;二是检查对象随机从被检查测绘资质单位中抽取。检查项目一般从被检查对象上报和从建设单位等渠道获取该单位近两年完成的测绘项目中抽取,同时对上年度存在较多问题的单位加强检查。市级检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四)开展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充分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检查、远程视频等手段比对核实情况,提高检查效能,尽量不影响被检查单位工作。市国土资源测绘院依法对检查项目测绘成果质量作出检查结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径向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咨询。发现产品批次不合格的,可以委托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法核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五)“一公开”检查结果。检查处理结果及总结报告依法依规公开。全市检查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10月20日前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检查处理结果。各县区局检查工作情况10月10日前书面报送市局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由市局汇总按要求书面上报省厅。

  (六)做好资料归档和信息录入等后续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检查全过程的资料归档,同时会同局法规科、执法科等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要求录入检查信息。

  六、有关事项

  (一)务必高度重视。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实施的对河源各测绘资质单位及其成果的年度“体检”。一是各检查单位务必要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依据、工作程序、检查规程和保障措施等要求,规范组织实施。二是各县区局务必要对标省厅、市局检查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及时通知和督促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按要求做好自查和备检工作,按时做好检查情况上报和信息公开等。三是各测绘资质单位务必重视做好测绘成果特别是“多测合一”“联合测绘”成果“两检一验”,保证测绘质量。对检查结果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指定专人跟进负责,做好备检工作。

  (二)严格检查要求。非成果检查采用被检查单位自查和检查人员复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成果类的检查由检查人员现场实施完成,检查人员要提前15天告知备检单位。具体检查实施评判标准、基本情况自查表、提供资料目录一览表等材料,参照省厅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执行。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按照市安委办和局安委办统一部署开展。测绘地理信息保密和安全防控检查工作按照省厅工作方案实施。如有疑问可咨询市局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联系人:范春燕,联系电话:0762-3663026)。

  (三)严格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纪律,恪守底线。一是不得接受被检单位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宴请和馈赠,不得参加被检单位组织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向被检单位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二是保守被检单位和项目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履行检查全过程保密义务,不得泄漏和擅自发布检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检查工作安全顺利;四是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确保检查工作依法、公正、高效。

  附件:2024年度市级检查对象(受检单位名单)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

  抄送: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规划设计测绘院

 附件:

  2024年度市级检查对象(受检单位)

  联络员

  序号

  单位名称

  范春燕

  黄瑞琼

  0762-3663026

  1

  经通空间技术(河源)有限公司(乙级)

  2

  广东恒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

  河源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4

  河源联禾电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

  河源市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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