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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龙光城四期二组团规划公示处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6 17:19:2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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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近期,我局收到河源美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平公司”)关于办理龙光城四期二组团规划条件核实的申请,经我局核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报告及建设现状,龙光城四期二组团总平面布局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但7#8#东侧绿地(面积共约453㎡)标高与小区内地台标高存在高差。我局初审后,要求美平公司继续完善7#8#东侧绿地,美平公司提出该两处绿地现状标高与规划标高差距较大,填土施工条件不足,申请按现状容缺办理规划条件核实。为充分保障业主权益,我局按照相关规定于2023年6月2日至11日对该情况进行了公示,征求相关业主意见。

  二、公示收集意见情况

  公示期间,通过12345、公示邮箱共收到了6份业主反馈意见,主要内容为:1.目前7#8#东侧绿地未能按规划实施建设的具体原因?2.这样是否取消了部分地下室建设,减少停车位,影响业主停车?3.现状地台标高不一致存在安全隐患。4、绿地调整影响业主景观体验。

  三、7#8#东侧绿地建设情况及标高改变原因

  收到业主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和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再次进行现场踏勘。经核实,龙光城四期二组团毗邻规划道路风光纵一路,规划方案确定的小区内地台标高依据风光纵一路等周边市政道路规划标高确定。目前政府尚未完成风光纵一路的建设,其道路建设用地现状为村民鱼塘和果园,现状标高较龙光城四期二组团小区内地台设计标高低约10米,且村民鱼塘和果园围墙紧邻龙光城用地红线。美平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已按设计标高进行部分回填,但因堆土过高对村民围墙、果园、鱼塘存在一定影响,因此美平公司回填了约2-3米厚后暂停了回填工作,仅在7#8#楼中间采用了结构挑板以建设小区集中绿地和消防通道。目前7#8#楼东侧绿化标高较小区内地台低约6-7米,现状已种植草皮和乔木,绿地性质、面积、位置、轮廓未改变。

  按照目前现状条件,7#8#楼东侧绿化填土施工作业面不足,尤其是7#楼东侧绿地施工车辆进出困难,按原设计标高建设难度较大。

  四、意见处理情况

  (一)为解决业主反馈问题,保障业主权益,经我局协调,美平公司分近、远期提出如下完善方案:一是近期在施工条件不足的情况下,由美平公司对7#8#东侧绿地进行优化设计,种植乔、灌木等绿植,打造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保障业主良好的景观体验;二是美平公司承诺,待政府实施风光纵一路建设,有足够的施工条件后,将严格按原规划方案实施7#8#东侧绿地(见附件1)。目前,我局已督促美平公司按近期方案完成了绿地优化建设工作(见附件2),下来,待建设条件成熟,我局将督促美平公司按承诺完善绿地建设。

  (二)经核龙光城四期二组团规划报建图纸、测绘报告和现状建设情况,7#8#东侧绿地为回填土绿化,不是地下室顶板绿化,该绿地标高变化未涉及地下室和停车位改变。该项目地下室建设现状与规划图纸一致,未缩小地下室建设范围,实建停车位987个,较原规划的965个增加22 个(其中地下增加21个,地面增加l个),未减少小区停车位。

  (三)针对小区内、外地台高差较大的情况,美平公司已沿小区花园外围设置了高度不低于1.2米的防护栏杆,以保障业主使用安全。

  (四)目前美平公司已优化7#8#东侧绿地的绿化设计,加大绿化投入,种植多种乔、灌木,以丰富绿化景观,尽力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景观体验。

  特此回复,感谢大家对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附件1:美平公司关于龙光城花园四期二组团7、8号楼花园部分绿地标高不一致的情况说明.pdf

附件2:7#东侧绿地近期实施照片.jpg

附件2:8#东侧绿地近期实施照片.jpg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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