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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过期矿业权自行废止的公告(2022年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2-03-18 15:18:11 来源:省厅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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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0号)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有关规定,矿业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 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将一批过期自行废止矿业权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公告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28日。矿业权自行废止后,原矿业权人仍应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生态修复义务。

  附件: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2022年第一批)

  附件下载:自行废止矿业权清单(2022年第一批)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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