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河源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河源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心谋划“八大攻坚战”,聚焦聚力“六个抓”,推动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落细落实,与时俱进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坚定助推“示范区”“排头兵”建设全面提效破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今年专题学习了《立法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二是将涉及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纳入党组讨论。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执法决定以及重大案件的处理均提交党组专题研究,确保程序的合法规范;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成员为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工作全面统筹协调,确保将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统筹规划,强化法治建设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结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实际,制订并发布实施了《河源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的普法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下发了《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了年度普法和依法行政要求。草拟了《河源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在征求意见。
(三)程序规范,合法科学决策。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今年对《河源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等11个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流程,部分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了专家论证,其中《河源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进行了风险评估;二是会审提升决策科学性。主动落实规划联审、建设用地、采矿权会审制度,强化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机制,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通过集体讨论的方式来决定,今年已召集各类会审会议不少于30次,确保做出行政行为前能够集思广益,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有效预防违法和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四)健全制度,提升执法水平。今年是我局的“制度立局”年,印发了《河源市产业园区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河府办〔2021〕16号);拟订了《河源市乡村产业项目实施点状供地实施细则》《河源市区城市更新项目“1+N”实施方案审批工作指引》《河源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河源市区工业用地使用权供应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由市建设用地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启动了《河源市区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河源市“三旧”改造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此外,为巩固全局系统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成果,结合本局实际出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度已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05条;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各类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430余次,持续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五)简政放权,为民办好实事。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先后与市江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重新签订了《行政委托书》,将41项自然资源管理权限下放至江东新区管委会、29项自然资源管理权限下放至高新区管委会,同时下移28项自然资源管理权限至源城分局行使。并按照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要求,梳理了18个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材料清单、办事指南,公布制定了《免于办理的项目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印发《河源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了工程建设项目分类,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等级分类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二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服务。本年度已开展“即到即办”业务350806宗,通过“一码通”在粤省事、 微信公众号实现“掌上查”“掌上办”;并同步推广“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总对总”模式,现6家商业银行实现了直接在银行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相关业务;同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备房产查询自助终端及广东政府信息平台终端。
(六)普法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坚持以案释法,通过本局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集体讨论,并组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以案释法,举一反三,切实增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要求的理解,不断改进各项具体工作,严格办事的法律依据,完善办事的法定程序,全年市级行政复议应议、诉讼应诉7宗;办理复议审查10宗(上期结转9宗)。二是创新普法宣传。结合当前法律法规修改力度大,政策变化大的实际,为提升普法的实效,在本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小课堂,融合案例、法条、漫画和解说的方式进行普法。同时,制作了“六个严禁” “坚决严控耕地‘非农化’”等动画,发布在局微信公众号,并在省自然资源厅公众号发布推广,使普法更接地气、更有趣味性。
(七)立足本职,全面依法履职
1.聚力抓发展,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有力。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完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域规划内容制定,基本完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本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初步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420.7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23%。优化提升中心城区“1+6”规划体系,完成了《河源市钓鱼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和《河源市东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河源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加强重大项目资源要素供给,建立河源市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月调度会商机制,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各类民生项目用地需求。2021年度我市共获得国家、省和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959.31亩,其中国家用地指标5801.00亩、省级指标2246.59亩、市级用地指标3911.72亩。共审查使用2021年度用地指标的报批材料57宗,其中,国家委托省政府审批用地报批1宗,面积为5801.00亩;省政府委托地级市政府审批用地报批45宗,面积为5368.16亩;市政府依法或授权审批用地报批11宗,面积为790.15亩。强化土地资源有效供应,有序实施土地供应计划,2021年全市供应项目用地185宗,面积505.91公顷,收取出让金约77.85亿元。其中经营性用地86宗,面积234.25公顷,出让金73.29亿元;工业用地项目64宗,面积208.05公顷,金额4.57亿元。市区范围内已挂牌出让土地63宗,出让金额约36.58亿元,为城区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有效开展产业园区整治提升,印发《河源市产业园区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分类处置措施和出台11条激励政策,进一步挖掘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升产业园区用地综合利用水平。2021年全市已完成整治提升4700亩,提前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2.聚力抓振兴,推动乡村发展提速增效。优化提升村庄规划。对全市1181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进行全面评估,联合市直七个部门印发了《河源市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选取东源、和平、紫金12个试点村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同时,推进实施旧城镇、旧村庄改造,促进低效存量用地再开发,为乡村振兴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空间支撑。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成顺天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拟订《河源市乡村产业项目实施点状供地实施细则》,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保障。大力推进水田垦造,印发《河源市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1年实施垦造水田项目5755亩,超出省下达任务3355亩。加快灯塔盆地水田垦造,完成灯塔盆地垦造水田项目2290亩,超额完成省下达2020年度垦造水田2000亩的任务。全面完成不实补充耕地整改,共完成整改项目173个、完成补充耕地整改复耕2.49万亩。
3.聚力抓民生,惠民利民水平不断提升。有序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印发《河源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1年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积极推进67处大型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完成227处隐患点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启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有序推进276处中小型地质灾害点的综合治理,今年入汛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伤亡事故。有序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收尾。全市应完成权属权籍调查86.08万宗,已全部完成权属权籍调查任务;应登记发证宗数(具备房地一体登记发证条件)268059宗,已登记发证248557宗,占比92.7%,其中已完成房地一体登记发证172886宗,仅登记宅基地未登记房屋的75671宗。
4.聚力抓保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强化耕地保护,压实县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市实有耕地保有量215.1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62.48万亩,均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耕地保护任务,连续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快矿山石场治理复绿,累计完成治理复绿面积21.4公顷,完成省下达治理复绿任务,完成46处环保督察发现废弃稀土矿山复绿整改,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扎实开展新增违法用地整改,2021年全市共整改违法用地165.55亩,其中源城区57.29亩、东源县整改10.2亩、龙川县整改84.81亩、紫金县(含江东新区)整改5.38亩、连平县整改7.87亩。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做到发现一宗、拆除一宗,截至目前,共整治14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设工作,并已全部拆除,恢复耕地5.24亩。
5.聚力抓改革,助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大力推进土地要素市场配置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部署,按时保质完成了实地调研、改革课题确定、综合方案及土地要素方案撰写等工作,并同步启动了改革工作。《河源市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加快了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进度。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印发《河源市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认真落实《广东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开展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现状调查摸底,形成《河源市2021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并报市人大监督。
(八)认真做好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整改。在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中,我局行政处罚案卷对外过程性法律文书执法主体不适格,个别县自然资源局未出庭应诉答辩。针对存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对我局和本系统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对已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通报全系统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严格予以规范,防止发生类似的问题。
二、存在不足
在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工作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程序正当的理念须进一步夯实,目前法律法规对很多行政行为缺乏明确的程序规定;二是合法性审查量大面广,但专业力量配备须进一步加强,尤其在基层严重缺乏;三是面对众多历史遗留问题,法治的方法和手段还不够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源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河源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等的要求,切实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普法教育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必然会越来越严格,自然资源部门监管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系统的领导干部更应当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内容,又要加强对综合类、业务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考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和业务水平。通过公开招录方式,吸纳优秀法律人士加入公务员队伍,强化执法队伍的基层力量,解决目前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
(三)强化执法制度落实。制度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今年局已出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和执法程序、执法标准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今后还将做细落实,进一步加强执法流程、执法文本等的规范,同时,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执法人员年度考核中,将依法履职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促使执法人员自觉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