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市区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审议以下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拟采取等值置换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现将置换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二、反馈渠道:
上述地块有效公示期为15日(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20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762-3663006。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