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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河源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5 16:40:2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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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0号)规定,为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工作需要,我市拟设立河源市土地征收开发专家委员会,为做好专家委员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为全市各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提供咨询,承担全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专家论证工作。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信用记录,能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掌握土地征收及土地规划利用方面的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三)在土地、规划、经济、产业、法律、环保等领域造诣较深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从事上述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上述各领域具体要求如下:

1.土地领域包括土地征收、用地审批、耕地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研究方向;

2.规划领域包括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研究方向;

3.经济、产业领域包括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等研究方向;

4.法律领域包括《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以及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方向;

5.环保领域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研究方向。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较好的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基本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与初审。专家推荐工作采取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离退休技术专家由原单位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市人大、政协相关委员会推荐。申请人应详细填写《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专家委员会申请表》(见附件1)。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所填写内容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专家委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相关文件可直接从我局网站下载。

  (二)复核与公示。我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择优选取,对符合条件,拟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名单,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

  (三)审议与公布。公示结束后,专家库名单将提交局领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本单位的专家申报材料(含专家推荐章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黄诗凯 0762-3663033

  电子邮箱:hyytgz@126.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长安西路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邮编:517000

  附件:1.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专家委员会申

  请表

  2.专家委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docx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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