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广东省东源县合兴矿业有限公司蓝口玻璃用石英矿)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局已委托河源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东源县合兴矿业有限公司蓝口玻璃用石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62-3663016。
附件:广东省东源县合兴矿业有限公司蓝口玻璃用石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