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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8 09:43:3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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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正高级工程师920/人(含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高级工程师780/人(含论鉴定费200元)、工程师450/、助理工程师(含技术员280/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项账户,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含技术员)评审费直接缴入财政专项账户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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