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细则》(河发改审批〔2019〕2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河源市城北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二)建设地点:河源市源西片区西北部,高速公路西侧,仙女石钓鱼场东北侧。
(三)项目服务范围:黄子洞河以北、铁路(东埔河)以西、高速路以东、新河大道以南片区,纳污面积约14.75平方公里。
(四)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水质净化厂一座,规划处理能力为6万吨/日,其中一期3万吨/日,二期3万吨/日;规划红线面积约70564.00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用地面积40501.00平方米;先实施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配套管网新建和改造约55000.00米。
(五)建设工期:计划2025年1月开工,在2027年12月底完成最终完工验收。建设工期为36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项目实施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影响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10日-18日),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河源市城北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工0762-3829185
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刘工0762-3665288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