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下达河源市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并明确相关资金来源的通知》(粤财建〔2023〕4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城市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的通知》,经组织申报、项目入库、党组会议讨论等程序,制定了《河源市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8日-3月16日(7个工作日)。如对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河源市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
联系方式: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6室,排水工程建设科,杨晓宇,3829185。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河源市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