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2〕85号),经组织申报、党组讨论等程序,我局制定了河源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2月8日(7个工作日)。如对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住建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河源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联系方式: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8室,村镇建设科,潘云昊,3829089。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河源市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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