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及抵押人: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我中心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贷款信息和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担保人担保信息、抵押人抵押信息等将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显示。
特别提醒:为保持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请及时关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情况,确保按时足额还款,以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后果。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不良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