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源市防空警报试鸣圆满结束
为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是否良好,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经市政府同意,9月18日,在市区及各县县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上午10时30分到11时00分,全市防空警报器、河源电视台、广播电台及各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同时分别通过声音、图像向广大群众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我市自2002年起开始试鸣防空警报,把每年9月18日定为防空警报试鸣日,提醒市民勿忘国耻,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检验防空防灾警报设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更好地做好防空防灾一体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