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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1-10-13 17:14:19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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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具有提供服务的滞后性,消费者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可能面临一系列风险。为此,河源市商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谨慎理性,提高消费安全防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

一、认真了解发卡企业经营资质和信誉。消费者在与发卡企业签订有关预付款消费协议时,如果发卡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可要求出示商务部门备案回执单,如果无法出示则存在风险。消费者应通过网络、相关部门发布的诚信“红黑榜”或法院网站发布的裁判文书等途径,掌握企业的信誉情况,降低消费风险。

二、详细阅读并签订有关合同条款。办卡前应全面了解该卡的相关条款,签订书面购卡协议。如果对合同内容有异议,应提出修改要求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或者企业不愿意书面注明的,不应购卡。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

三、理性权衡预付款额度风险。在决定购买预付费产品或服务前,要首先确定自身是否长期需要此类服务,谨防盲目追求高优惠,一次性存入大额资金,造成较大消费风险。首次开卡时要保持极高的理性,尽量选择金额较小、时限较短的预付卡进行消费,避免大风险。《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少于3年。

四、密切关注企业经营状况。消费者应经常注意消费卡的余额及有效期,及时消费。一旦出现侵权行为,及时凭借发票(或收款收据)、合同、协议等书面材料,通过各种有效的维权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河源市商务局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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