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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印发住院前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办法及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4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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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社保局,源城分局、江东分局,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河源市“三个十”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委办[2017]14号)及《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住院前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河人社发[2016]13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市住院前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办法以及接口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实施。

一、各县区社保局要督促本辖区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住院前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工作,按时完成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医疗费用的清算。

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参与,按我局下发的接口标准于7月20日前完成改造信息系统,尽快实现住院前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

三、应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医院无需改造信息系统,统一使用省的基层医疗平台联网结算。

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急诊抢救病种目录》联网结算急诊抢救、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对超目录范围结算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社保局反馈。

附件:1、《关于住院急诊抢救留观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的办法》

2、《河源市门急诊联网结算接口规范》

3、《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住院前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河人社发[2016]13号)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7月3日

附件下载:

(河社保【2017】9号)关于印发住院前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办法及流程的通知.pdf

(河社保【2017】9号附件1)关于住院前急诊抢救留观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的办法[2][1].doc

(河社保【2017】9号附件3)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住院前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河人社发〔2016〕13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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