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集约>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法规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7 12:00:5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默认】 分享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19年5月23日

河人社规〔2019〕1号.pdf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