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公示(第四批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经审核,下列2位申报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如对下列人员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62-3238729,12345。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第四批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
供稿人:刘理达
校对责任人:黄杏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