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龙川市东医院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的公示
为加强工伤医疗管理与服务,满足工伤职工的就医需求,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6号)规定,经审核,龙川市东医院符合纳入河源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8月20日至8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出书面意见或者拨打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0762-3238991
附件:河源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新申请)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河源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新申请)
供稿人:叶玉洁
校对责任人:黄世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