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切实抓好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特制定河源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制度。
一、举报范围
全市农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公民均有权利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的,可向河源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举报。
二、举报方式
1、书面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送至或者邮寄至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穗香街13号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762-3282877。
3、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必须真实。
三、我局将做好人员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来访等的记录,及时形成书面材料送领导审阅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四、受到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调查确认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并抓好落实。
五、我局将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防止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要从重、从严查处。
六、本制度由河源市农业农村局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