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源市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为减少今年新冠疫情对我市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生产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在2019年暨2020年度中央财政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中安排9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户(包括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下同)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河源市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科反馈。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韦业健,联系电话:3367617)
附件:河源市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实施方案.doc
附件1 河源市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 河源市 县(区)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