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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9 15:44:3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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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为减少今年新冠疫情对我市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生产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在2019年暨2020年度中央财政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中安排9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户(包括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等,下同)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河源市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科反馈。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人:韦业健,联系电话:3367617



附件:河源市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实施方案.doc

附件1 河源市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 河源市 县(区)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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