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河源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河农农〔2019〕29号)、《2019年河源市市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粤市监〔2019〕89号)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拟于2019年11月11日至13日组织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前往你县随机开展蔬菜及畜禽产品监督抽查抽样。根据河农农〔2019〕29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组织。抽样工作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派2名具有有效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抽样,同时通知县区农检站派1名熟悉现场打样的工作人员配合工作。监督抽查的具体事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二、抽样时间。11日连平、和平县,12日龙川、紫金县,13日东源县。
三、抽样数量。每个县:蔬菜8个、鸡类产品(包括鸡肉、鸡蛋,鸡肉优先抽取乌鸡肉)1个、猪肝1个。
四、抽样点。抽取存在风险隐患的生产单位(或散户)的样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监督抽查要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及抽样和检测分离的原则,由被抽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任务量提供2倍的蔬菜种植场(户)名录,肉鸡养殖场(户)名录、蛋鸡养殖场(户)名录、生猪养殖场(户)名录供执法人员进行随机抽取。
五、样品交接。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制《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交接单》后,直接交给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7日
(联系人:马慧颖,电话:0762-336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