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工作要点如下:
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清单,根据清单厘清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民主评议和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配合组织部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局党组上半年和下半年安排两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召开全市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局纪检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落实各时期相关工作。
2.抓好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开展廉政集中教育。4月份召集各县区农业、农办、畜牧、农机单位负责人、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全体机关干部,召开全市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单位“一把手”领导代表局党组总结和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签订廉政承诺书。今年重点开展“两学一做”和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包括学文件,观看展览,纪录片,警示教育片,组织赴革命老区接受教育等),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领导给干部职工上廉政教育课,同时安排党组书记、支部书记、纪检组组长、其他班子上党课以及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课,通过教育学习使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廉政研讨班,组织全市农业系统内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分批分层开展学习座谈研讨,根据各自岗位和工作实际,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和利益回避等要求,强化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廉政知识测试。8月份组织对局属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知识测试,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局管副科以上干部、重点关键岗位以及新提任、新录用干部的教育,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3.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普遍开展“道德讲堂”。每季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学模范、诵经典、讲故事、谈体会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讲堂,深入学习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强化干部职工忠诚履职、清正廉洁的良好职业操守。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站所(中心)、进窗口活动,通过张贴名家名言、警言警句等,开展廉政文化宣传,节假日给党员干部发短信警句,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同时积极参与市纪委、市直工委组织的廉政勤政演讲、征文和廉政文化书法、摄影等活动。
4.强化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严肃财务管理。根据上级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的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监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完善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各单位的资金管理、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行为,发挥财务、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促进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突出以考勤纪律、会议纪律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使各项制度真正做到有人牵头负责,日常有专人管理,有人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将评分分为一把手、分管领导、科长、同事各占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评分,使年度考核工作更科学合理,更公平公正。进一步修订完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让项目在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主要环节上更加公平、公正,也便于具体承办单位科室人员更好地规范操作。上半年,由纪检组牵头抽调相关人员各组织一次农业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实切管理好农业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5.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局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严守纪律。加强对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落实农业“十三五”规划、建设未来农业、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六大纪律”,践行“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庸政、懒政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针对极少数党员干部迟到、早退,自由散漫现象,要严格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要依法依规处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禁止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等,坚决抵社会上不良的潜规则,尤其是在农业项目资金问题上,禁止违反管理规定为不合符条件企业安排项目,禁止不按验收标准违规验收等行为。经常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个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责必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