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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源市农业局普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8-03-30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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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现根据《2018年河源市普法工作要点》的任务要求和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为我市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学习内容

今年三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里程碑的一刻。为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按照省、市普法办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行政处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件》、《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农业厅行政执法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辅的普法内容。

三、主要任务及要求

通过普法学习活动,增强我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的自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学法用法的水平。健全机关学法制度,把学法纳入年度学习规划之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懂法、讲法的良好氛围。丰富学法内容,要认真学习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肩负起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的重大责任。

(一)、举办专题培训班。聘请上级管理部门或者专业人员组成法律法规宣讲工作组,结合本单位培训计划,开展专题理论培训,集中学习农业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培训,促使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行业的方针政策更好更快的得到执行。

(二)、形式多样,有机结合。普法学习与宣传应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充分利用集体学习日共同学习,工余时间自行学习,结合主题宣传周(月)、纪念日、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12.4宪法日等,组织人员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公共性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牌等多种阵地和工具,广泛开展公共性、公益性和专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学习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努力掀起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新高潮。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支队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计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市普法办、市法制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

(二)、认真抓好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

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考试教材的学习辅导和各项考试工作,促进公职人员学法及考试的制度化、规范化,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目的,进一步增强全局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为实现我局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我局要预算资金,落实相应经费,保证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和依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形式要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既要保留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又要开发新型数字化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利用我局网站、政府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办好农业法制专栏等。在局办公区域的宣传栏、LED滚动屏幕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全局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五)及时总结,迎接检查

2018是我局普法工作落实的关键一年,各科室、站、所要结合普法规划,按照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和市法制局的要求,及时将一年来开展的普法工作情况做好总结工作,并准备相关资料整理成册,做好迎接全市普法系列工作检查的准备。



河源市农业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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