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畜牧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44号)以及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河委办发〔2018〕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河源”建设为目标,强化农业部门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涉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的法治观念,形成农业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推进法治农业建设,为建设“法治河源”、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业执法办案和农业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渗透到农业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农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农业部门行业职能,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农业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农业法律法规普及率。
(三)条块结合、加强联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落实普法工作部门管理责任,强化局党委的指导,形成各单位负责、部门协作配合、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局面。
(四)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对县区农业部门的指导。落实农业普法工作属地责任,努力形成市和县区部门及乡镇协作配合、广大农民共同参与的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宣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深入宣传发展农业、致富农民、服务农村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畜牧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深入宣传农业治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农民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高农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深入宣传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围绕农民的热点问题,深入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形式
(一)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实行“阳光执法”,要求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在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进而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治信仰。
(二)通过“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结合“法律六进”,通过送法下乡,召开小型座谈会,开展“下访听诉”活动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三)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主要利用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的时间节点,通过送农业科技(政策)下乡、农资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渔业增殖放流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涉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朋友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
(四)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要针对涉及农业部门的如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利用现代媒体等手段进行普法。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作用,积极在局农业信息网站设置法治宣传专栏,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活动。
(六)强化农业系统内部普法。利用局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周五学习日制度,落实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提高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并结合科室、单位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局相关科室、单位要结合本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对方案进行细化量化,创新法治宣传手段和方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并建立台账管理机制,采集并整理好有关法治宣传的各种资料,及时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三)严格督查考核。局政策法规科采取定期督查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门督查,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年终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考核。
河源市农业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