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东省已进入“龙舟水”时节。据气象部门预报,“龙舟水”(5月21日—6月20日)期间,广东将有数轮大范围降水过程,呈现降水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多的特点,与前期连续多轮强降雨叠加,成灾致灾风险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总有关工作部署,最大限度预防强降雨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减轻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龙舟水”期间畜牧业防汛救灾技术指引》。
(一)坚持生命至上
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启动应急措施,切实将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加强人员应急指导,提高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设定应急安全庇护区域,谨防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事故发生,必要时及时撤离人员至安全地带。在危险没有排除情况下,宁可设施物资受损,也不能贸然开展生产作业。
(二)加强巡查排险
组织人员加强巡逻排查,发现风险立即采取预防整改措施。养殖场外通过加宽、加深防洪沟,保证周边及场内积水及时排出。检查场内排水系统,清理杂物,在场内地势低洼区域放置挡水板和沙袋,做好引流排涝。检查养殖栏舍、饲料药品仓库的屋顶、门、窗是否完好,特别注意地势走向,有风险时要做好加固、维修、隔档等防范措施,避免雨水滴漏、飘洒或倒灌。老旧栏舍要注意防范屋顶、墙体的垮塌风险。要加强栏舍电路检查,加强对漏电、短路等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三)强化疫病防控
注意防范“风雨综合征”,积极应对畜群抵抗力下降、病原扩散、媒介昆虫滋生等畜群发病风险,必要时要暂停移群、销售或打疫苗等。加强对存栏畜禽的监测巡视,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应做到早隔离、早诊断和早治疗,如确诊或怀疑为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汇报,保障疫情得到及时处置和有效控制。对病死畜禽尸体和污染物应采取无害化处理,严防疫情扩散。潮湿环境会增加病毒传播风险,要尽量减少扰动养殖环境,并做好关键人员、出入口环境、进出物资的消毒工作。
(四)加强物资储备
综合考虑人员生活与生产需要、动物疫病防控、外部交通等因素,做好人员生活和养殖生产所需各类物资的储备,重点做好饲料、消毒、发电机等急需物资装备准备,应对停电、断路等不利影响,确保暴雨期间场内生活、生产不受较大影响。
(五)加强生产管理
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稳定有序、合理安排生产。最大限度为畜群提供良好的饲料与饮水条件,避免饲料配方的大幅变动,做好通风、光照、温湿度控制。放牧养殖应及时转入栏舍,舍饲养殖要保持合理密度,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动物遭受蛇、鼠、蚊虫等侵扰,使动物保持良好稳定的营养水平和生理状态。
(六)防止粪污外溢
暴雨天气带来大量雨水,如果处置不当,极易造成环保处理设施超载。要重点检查加固雨污分流设施,做好沼气池、曝气池、贮存池等设施运行监测,坚决防范雨水倒灌和粪污外溢,避免造成周边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