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连平县肉类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家禽集中屠宰场备案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备案公示规定,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联合审核,连平县肉类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家禽集中屠宰场符合备案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授权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予以备案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备案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兽医与屠宰管理科反映。
附备案企业信息: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3260905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穗香街13号(市农业农村局)
邮箱:hy3260905@126.com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