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为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河源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农农函〔2023〕28 号)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监督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饲料经营门店及养殖场(户)中随机抽取了7家进行监督抽检,其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饲料经营门店2家、养殖场(户)2家,抽检项目包括质量、卫生、药物及非法添加物项目指标。
二、监督抽检结果
此次监督抽检共抽检7批次,其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85.71%。不合格产品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饲料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落实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查处本通报中的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饲料经营企业进行对照整改,做好购销台账。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抽检频次,对在监督抽检中连续出现产品不合格情况的生产企业,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监控。同时,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拉网式排查,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饲料行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对饲料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培训,加大对《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执行情况的巡查力度,对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要督促整改或依法处罚。
附件:2023年河源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汇总表.doc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0日
(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联系人:邱文峣,电话:3282877;畜牧与饲料科联系人:陈锦洲,电话:326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