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消毒防控非洲猪瘟
近日印发的《河源市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集中大消毒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决定,从6月1日至7月1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集中大消毒活动,有效消灭传染源,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进一步持续强化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
按照《方案》,集中大消毒活动消毒范围,包括全市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场、肉品加工厂、冷库、生猪产品交易市场、餐厨收集处理场所等,包括车间库房、外环境、运输车辆和有关用具物品等。生猪屠宰厂(场)要严格实施“1110”制度,即“一天一清洗、一天一消毒、一周一扫除、每天零存栏”;无害化处理场所和冷库等其他场所场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