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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标准化规模猪场建设项目检查
发布日期:2015-01-30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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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市畜牧兽医局联合各县区畜牧兽医渔业局组成项目检查组,对在建及以往申报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我局于2014年11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以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自查和整改。检查组结合各地自查整改的情况,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有关工作,听取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掌握标准化规模猪场项目建设内容是否与批复的实施方案相符合、资金到位、专账管理、资金使用、档案收集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组一共抽查了17家生猪标准化项目场,听取了场主对基础设施建设及资金、技术、管理、用地等情况汇报,并实地察看了猪场的规划建设情况,对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逐一检查核实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建设进展、工程质量、审批手续、档案归集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其限期整改。检查组要求各地在建的项目场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完善审批手续,注重档案收集,确保项目通过验收,发挥效益。已经通过验收的项目场,县区畜牧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养殖场养殖生产行为,促进标准化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近年,我市加大对项目监管力度,规范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完善了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了粪污综合处理能力,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着重从五个环节上强化了制度的执行:一是强化项目批复执行制度。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要求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确保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不折不扣地完成。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建立资金专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是项目建设执行合同管理制。项目承担单位要与业务主管部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承建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明确由项目法人为建设第一责任,确保建设如期完成和发挥资金效益。四是强化项目组织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建设单位遵循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五是规范验收程序。项目建设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向所在地发改、畜牧等部门正式行文提交验收申请,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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