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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08:59:1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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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税务局、林业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工作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现将《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办﹝2019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委农办、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指定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按《通知》要求认真执行落实。同时,请市有关部门立足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按要求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并于5月13日前将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联络员名单信息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河源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河源市水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源监管分局

河源市林业局河源市供销合作联社

河源市扶贫工作局

2019年4月30日

(联系人:叶柱耀、欧阳健,邮箱:hynyjjgk@163.com电话及传真:3366910)



转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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