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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万绿河源”标识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5 15:50:1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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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实施河源市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积极发挥品牌对产业的引领作用,我市确立了“万绿河源”作为河源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委托专业设计师设计了“万绿河源”商标,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对涉及农业的第1、3、5、29、30、31、32、33、35、39、40、43大类进行了注册,目前已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为规范“万绿河源”标识的使用,制定了《河源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万绿河源”标识使用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2019年8月1日

《河源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万绿河源”标识使用管理细则》.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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