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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1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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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农机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据市气象局预测,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超强台风级)10月19日17时中心位于距离香港东偏南方向约120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17.0°N、124.0°E),预计其将以3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偏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20日上午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趋向我省中东部海面,可能于21日中午到晚上以台风或强台风级别(13或14级)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预计21-22日受“海马”影响,我市将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降水和8-10级大风过程。

根据《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10月20日9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我局认真贯彻省、市有关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紧急部署“海马”有关防御工作。局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局各科室、单位迅速动员起来,提前做好预警预防,全力做好台风防御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当前正值晚稻进入成熟期的关键时期,各级农业部门要坚持稳粮增收的目标不动摇,立足抗灾夺丰收,把防御“海马”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首要任务,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力度,细化措施,确保组织、人员、责任、方案、物资到位,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要切实加强应急和预测预警。要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各县区农业部门责任人要上岗到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密切关注“海马”移动路径、强度和天气变化,强化灾情调度,及时收集、核实、反映灾情及救灾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防御台风技术措施。

三要及早落实防御措施。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通知辖区内种植、养殖企业(场、户)、农民合作社、渔船做好防御准备,提前收割成熟的晚稻;加强对临时厂棚、基地设施等生产场所安全设施隐患排查;加强对养殖场、鱼塘等生产场所的巡查,确保人员安全并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四要及早做好各项救灾物资准备。根据台风动态提前预置救援力量和设备物资,及时做好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疫苗等生产资料调剂调运。做好受灾畜牧养殖场户的畜禽种畜调运,水产养殖场户的生产技术指导。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各分管领导务必要加强与挂钩县区沟通,要及时组织工作组和技术组赴挂钩县区指导开展农业防灾工作。各业务科室单位从10月20日起,要实行24小时专人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台风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如在防灾救灾期间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造成损失的,将视情况实行问责。

河源市农业局

2016年10月20日

(联系人:陈超明 联系电话:336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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