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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2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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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10月21日下午到夜间,强台风“海马 ”自南向北穿过我市,受其影响,我市普降大暴雨,并伴有8到12级阵风,给我市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抓好当前的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当前救灾复产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艰巨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农业救灾复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扎实做好农业救灾复产的各项工作。

二、落实救灾措施。全力以赴,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灾区生产第一线,调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实行分类指导,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一)种植业方面。1.对于受浸的稻田,要及时疏通沟渠,排除田间积水。2. 进行分类指导,对黄熟度确实不够的倒伏水稻进行扶正,对基本黄熟的倒伏水稻及时抢收。3.要切实加强病虫害监测,及时掌握病虫情发生动态,及时指导农民做好防御工作,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情暴发危害。4. 及早谋划冬种生产,弥补受灾损失。

(二)畜牧业方面。1.组织指导饲养户迅速修复损毁栏舍,及时补栏;2.做好免疫注射和补免工作,组织力量对受灾的畜禽栏舍及周边环境进行防疫消毒;3.加强对灾害发生地和洪水流经区域死亡畜禽尸体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止灾后动物疫情暴发。
(三)渔业方面。1.鱼塘决堤的,要尽快加固塘基,疏通排洪渠;鱼塘漫顶的,要迅速排水,降低水位;恢复生产的鱼塘,要加强管理,正常投料生产,并做到勤检查、勤观测,防止发生病害;水生动物逃跑导致空塘的,要尽快消毒清理鱼塘,补充鱼种组织生产;鱼塘中发生死鱼的,要及时捞起,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免污染养殖环境,造成对灾后复产的危害。2.要检测水质,确保PH在6.5-8.5之间,如果水质PH在6.5以下,要泼洒石灰调节水质;要开动增氧机,增强恢复生产能力。3.要根据鱼塘实际情况,投放生石灰、漂白粉等对症药物防治,防治灾后病虫害。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保险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保险部门赶赴受灾现场,及时进行灾后政策性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并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解释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四、及时上报灾情。各地各部门要树立抗大灾的思想,加强灾情的调度、值班应守和灾情统计工作,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局。上报的灾情要与县区三防部门衔接,统一上报口径。


河源市农业局

201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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