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源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3日
河源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2021-2025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决策部署,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普法力度,推进依法治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平安河源、法治河源建设,为河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市直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民政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加强。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网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和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内法规。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党内法规。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终学院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学考。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精神,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组织干部职工参与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5.突出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结合创文工作推动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6.突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9·5中华慈善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禁毒意识、宪法意识、慈善意识,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围绕中心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7.围绕法治保障民生开展普法宣传。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宣传民政相关政策法规,在清明节、儿童节、七夕节、重阳节等节日期间,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社会救助、地名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基层治理、慈善、殡葬管理等法治宣传活动。
四、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8.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制度。组织举办局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法治培训。
9.实施分层分类分众精准普法。推广重点式普法、订单式普法、预防性普法、长期性普法;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普法宣传。
五、推动普法责任全面落实
1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事项,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工作,积极培育普法志愿者队伍。
1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突出政治引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宗旨,常态化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优化体验感,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附件:1.河源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
2.2023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3.河源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4.河源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附件1
河源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3.组织参与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4.组织参与干部职工年度网上学法考试
5.组织参与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附件2
2023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序号 |
重要时间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责任科室、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清明节 |
《殡葬管理条例》 |
督查队 |
4月底 |
2 |
5月民法典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法规科会同各科室、直属单位 |
5月底 |
3 |
儿童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
事务科 |
6月底 |
4 |
七一建党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办公室会同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
7月底 |
5 |
七夕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事务科 |
8月底 |
6 |
9·5中华慈善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养老科、社管科、 慈善总会 |
9月底 |
序号 |
重要时间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责任科室、单位 |
完成时限 |
7 |
9·20公民道德 宣传日 |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办公室会同各科室、直属单位 |
9月底 |
8 |
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
办公室会同各科室、直属单位 |
10月底 |
9 |
重阳节 |
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 |
养老科 |
10月底 |
10 |
12·4国家宪法日 |
按照指定主题 |
法规科会同各科室、直属单位 |
12月底 |
附件3
河源市民政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类别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责任科室 (单位) |
1 |
党内 法规类 |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广东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信访工作条例》 《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等法律法规 |
民政系统 全体党员 |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提高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 |
1.将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专家学者授课不少于1次。 2.列入各党支部学习内容。 3.开展党纪、党规培训、讲座。 |
局办公室、 各党支部 |
2 |
综合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法律法规 |
民政系统 干部职工 |
有针对性的学习与履行法定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干部履职能力 |
1.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2.组织学法考试。 3.开展自学 4.结合建党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法规科 |
3 |
社会 救助类 |
《社会救助条例》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广东省救助条例》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 等法律法规 |
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 社会大众 |
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提高服务困难群众能力,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 |
1.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法规进社区、下基层。 2.实地走访困难群众,精准普法。 3.通过电视、网络等平台开展集中宣传。 |
救助科、 事务科、 养老科、 救助站、 核对中心 |
4 |
基层 政权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会大众 |
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建设,提高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
1.在村(居)委会发放宣传资料。 2.通过村(居)委会公开栏、宣传栏、网络信息平台等开展宣传。 3.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培训。 |
政权科 |
5 |
区划 地名类 |
《地名管理条例》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行政区划界线争议处理条例》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若干规定》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河源市地名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
从事区划地名业务人员, 社会大众 |
普及区划地名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实现区划地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 |
1.通过座谈、培训和现场检查界线、界桩等方式进行普法。 2.通过报刊、网络、印发宣传资料等开展宣传。 3.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过程中做好政策、法律法规解释解答。 |
法规科 |
6 |
儿童 保护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
各级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救助站、社工站,收养登记申请人,社会大众 |
提高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履职能力,广泛凝聚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共识和舆论氛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 2.举办业务培训 3.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创文工作相结合,开展各项政策宣讲和志愿服务活动。
|
事务科 |
7 |
养老 服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等法律法规 |
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社会大众 |
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爱老助老良好氛围。 |
1.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和专家讲座的载体,广泛进行宣传。 2.持续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宣讲。 |
养老科、 救助科 |
8 |
社会 事务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殡葬管理条例》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边民与毗邻边民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 《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 |
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残疾人,社会大众 |
熟悉掌握社会事务类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范婚姻、殡葬等事务管理 |
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 2.在各地、各机构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 3.开展社会事务类机构工作人员培训。 |
事务科、 督查队 |
9 |
慈善 事业和 社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彩票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供电所志愿服务条例》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
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志愿者,社会大众 |
普及慈善知识,规范慈善行为,宣传慈善文化。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宣传,提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
1.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 2.开展社工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培训 |
养老科、 社管科、 慈善总会、 福彩中心 |
10 |
社会 组织类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等法律法规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大众 |
提高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的知晓度,促进社会组织依法依规高质量发展。 |
1.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过程中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释解答工作。 2.通过座谈、培训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
|
社管科 |
附件4
河源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应知应会法律法规 |
学习方式和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必学内容 |
1.习近平法治思想 |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专题工作会和支部会议等方式 |
2023年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5.《安全生产法》 |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7.《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9.《信访工作条例》 |
2023年底 |
10.《信息公开条例》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选学内容 |
1.《民事诉讼法》 |
2023年底 |
2.《刑事诉讼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2023年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2023年底 |
5.《社会救助条例》 |
2023年底 |
领导干部学法形式:坚持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考试学法与日常学法、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单位可结合党委(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法治讲座和法治报告会、宪法集体宣誓等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