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河源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巡察整改的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市民政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巡察整改,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亿芳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做到抓学习贯彻、抓研究部署、抓调度推进、抓过程管理。局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整改,用整改实际成效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紧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亿芳同志先后5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多次作出安排、提出要求,研究解决问题。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三)强化问题导向,切实细化巡察整改措施。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每条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四)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整改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局党组主要领导坚持对巡察指出问题和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科室、各单位整改工作的跟进,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推进不力的严肃处理。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
第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引学带学作用。2022年以来,召开22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动市直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网络宣讲。二是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政治要件办理台账。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关于改革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举办“河源民政大讲堂”,由相关科室负责人讲解业务知识。
(二)关于在履行主责主业方面用心、用情、用力、用功不足的问题
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起草《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并提请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实施。印发《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源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二是牵头制订,联合印发《河源市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实施细则(试行)》。三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加大基层民主自治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意识。实施“四议两公开”,推进村(社区)事务民主决策、民主协商。选取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双江镇下林村,龙川县丰稔镇黄岭村,江东新区临江镇年丰村等4个村开展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四是开展村级工作机制设立及综合服务设施悬挂标牌标识有关情况摸排,了解掌握我市村级工作机制设立及综合服务设施悬挂标牌、标识情况。同时,配合市委组织部制订我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政策措施。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列入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河源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关于近年来市直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报》印发给各党支部学习。2022年7月以来,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研判,局分管领导召开2次分析研判会。二是建立完善《河源市民政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依托省民政厅建立的“社会组织信息网”开展信息发布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举办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民政领域意识形态有关业务知识,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分析判断能力和主动防范风险意识。
第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一)关于对专项资金监管不严,落实“精准”保障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印发《河源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数据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工作措施,压实县区、乡镇责任,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救助审核审批各环节的把关,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对在保对象加强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救助。坚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严格落实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双核查机制。严格执行在保对象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核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入户核查机制。市级民政部门每年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印发《河源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的通知》,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动态监管措施,细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措施。督促有关县区按规定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关于执行流浪乞讨救助政策不严,指导县区落实临时救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流浪乞讨救助政策。认真细致向流浪乞讨“跑站”人员宣传政策。积极向上级反映“跑站”人员的情况,推动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提请市政府出台《河源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指导督促县区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三是联合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建立临时救助信息比对机制的通知》,市医保局每月定期向我局提供社会救助对象住院治疗信息,民政部门在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中查找因自付医疗费用较大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主动上门动员指导其申请临时救助。
(三)关于对下属单位救助站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使用公务卡购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为受助人员购买返乡车票,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现金购买车票。二是督促市救助管理站完善了受助人员食堂订餐采购验收管理和救助人员伙食支出相关制度,确保伙食费用支出人数(餐数)与系统人数相符。三是督促市救助管理站完善了极端天气街头巡查方案和财务制度。四是督促市救助管理站完善了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加强相关物资申请领取审批。
(四)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督促下属单位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二是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三是严格执行《河源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临工工资等均使用转账处理,办公费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等方式结算。
(五)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修订工会财务制度,建立了《河源市民政局工会福利物品采购规定》,明确工会采购慰问品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2022年6月以来,局主要领导2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签订《河源市民政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建立《市民政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二是印发《河源市民政局2022年干部提醒谈话工作方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2022年共开展谈心谈话42人次。印发纪律处分通报,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局党组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做好谈心谈话等工作,会中真刀真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整改清单,细化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二是督促各党支部组织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规定开展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规范会议记录。
(三)关于机构配置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选拔任用干部流程,及时归档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严格按照《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招聘编外人员。二是完善落实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管理、出行审批制度,印发《河源市民政局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河源市民政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登记表》,加强台账管理,确保“应报尽报”。将新进人员和编外人员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做到“应备尽备”。三是完善《河源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和请(休)假制度》,规范请(休)假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台账管理。
第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复核整改,对14人未提交低保证件或家庭收入证明的,全部补充了低保证件或家庭收入证明,完善了临时救助审批档案。二是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县区机制。2022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聚焦疫情防控、养老服务、乡村振兴等主题,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不断完善民生兜底保障政策
一是建立健全防返贫长效机制,正在草拟《河源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及救助,把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纳入“单人保”。二是加大农村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在执行省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逐年适度扩大农村低保标准增幅,逐步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差距。
(二)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推动养老服务有关项目规划建设。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目前,根据各县区反馈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下一步将按程序报批。二是推进市级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工作,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项目选址比选初步方案,将提交市自然资源局审查。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发挥“五社联动”力量,引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助推养老服务发展,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困难群体居家适老化改造。四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开展“长者饭堂”试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膳食供应、护理保健、居家上门等“一站式”养老服务。五是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请召开了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印发《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收官阶段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区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六是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用于改造提升工程、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养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等。目前,各县区正在持续推进各项工作。
(三)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
一是加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成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同时,向各县区下发提醒函,推动成立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目前,东源县已成立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二是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怀工作。落实不同类别儿童的监护责任,指导各乡镇民政部门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现乡镇、村(居)全覆盖并发挥作用。引导社工力量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市101个“双百工程”社会服务站、1161名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帮助。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经费投入,扩大慰问行动覆盖面。
(四)加大殡葬改革力度
一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社会事务有关工作的提醒函》,督促各县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倡导绿色殡葬、法治殡葬、文明殡葬,弘扬厚养薄葬和文明祭祀、丧事简办、节地安葬新风尚。二是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工作。确定和平县古寨镇、龙川县登云镇公益性公墓作为市级试点公墓建设项目。同时,加强与市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办事流程,加快推进公墓项目审批工作。
(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
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全市已注销25家、整改1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年报工作,推动575家法人治理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落实整改。向104家社会组织发出《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纳入活动异常社会组织名录,列为重点加强监管对象。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社会团体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情况,对9家社会组织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按时完成了整改。对2家社会组织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六)加强机构配置和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量薄弱问题,起草《关于配备市社会组织党委人员编制和工作机构的请示》。加强与市委编办的沟通协调,力争将市社会组织党委工作机构纳入我局“三定”方案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二是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工作统筹规划,加大公务员和选调生招录力度,充实壮大青年干部队伍。2022年8月以来,我局通过从高校招录选调生、从市直和县区转任公务员等方式,增加3名35岁以下干部。三是制定《河源市民政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加大轮岗力度,激发队伍活力。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在全面整改上下功夫、出实效。坚持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限期推进、力度不减,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
(二)强化举一反三,持续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出实效。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始终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三)强化成果转化,持续在推动发展上下功夫、出成效。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大力抓好机关党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围绕高质量发展,创新打造“大爱民政”党建品牌和“民政大讲堂”党员教育品牌,大力弘扬民政人的“孺子牛”精神,突出“一老一小”群体,抓实民政领域“五大工作体系”建设,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擦亮“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温暖底色,引领河源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有力的民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2-3238897;邮政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商务小区市民政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ymz_bgs@126.com。
中共河源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