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广东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突出民政特色,全面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2022年河源市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我局总分排名第二,获得优秀等次,为建设法治河源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1月1日,我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局长黄亿芳主持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二是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全局、统揽工作,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全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带着问题学、融会贯通学。四是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统筹民政发展和安全,确保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学法和普法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学法、普法全过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二是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以上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三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三、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做好年度述职工作。及时上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和普法工作等,认真总结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二)高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民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局党组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和民政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上级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反馈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就重大事项作出安排部署。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统筹部署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调全市民政系统要严格履职,依法行政,扎扎实实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全部报市司法局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四)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共27次传达贯彻上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高于社会防控面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从严从实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五)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各项整改事项。
(六)加强风险防控。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民政领域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签订维稳安全责任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跟进,抓好落实。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有关精神。我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精神,重点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党组书记、局长黄亿芳提出要以贯彻落实“纲要”为契机,以解决民政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河源民政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二)部署落实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下发后,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议,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以上干部认真学习要点各项内容。党组书记、局长黄亿芳根据《要点》的工作部署,要求各科室(单位)按照《要点》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抓实抓细,抓好落实。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实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一是将新颁布的民政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共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3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二是以参加2022河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新法新规。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社会组织网站宣传专栏和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通过省、市等主流媒体,以报道、访谈、直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政业务领域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新法新规。三是结合纪念日、宣传日、专题活动一并宣传新法新规。利用清明节组织开展《殡葬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利用“9.5”中华慈善日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之际,大力宣传民政领域新法新规。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确保行政有章可循。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河源市民政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河源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河源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河源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工作办法(试行)》、《河源市民政局执法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
2.完善民政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在社会救助方面:2022年制定出台《河源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河源市民政局关于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河源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努力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印发了职责分工、工作规则、任务清单、未保工作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着力推动部门联动协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3.建立律师参与决策机制,强化法治审核。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机制。长期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在行政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治审查意见,把好合法性审查关。
(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系列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不开展活动的31家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注销登记,激活15家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二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督促5家存在会费超4档问题的行业协会完成整改。三是开展规范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对63家社会团体开展现场检查,完成9家存在整治情形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整改。
2.依法加强社会基层治理建设。一是大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开展基层民主自治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进农村宣传活动,将基层治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传达到基层。二是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目前,全市所有村(居)委会均设有民主议事厅。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成效明显,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被确定为2021年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2022年全市选取4个村作为市级试点,继续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2022年11月,全市民政系统共39人考取行政执法证,比去年增加10人,全市民政系统基本建立起稳定的行政执法队伍。二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国家2022年全国换发新行政执法资格证的统一部署,提前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证换证工作,换证率达100%,确保执法人员如期持证开展执法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规范透明运行。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重点加强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行政执法检查,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按要求在行政执法两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网络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均达100%,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使群众少跑腿、少排队、少等待。其中市管权限地名命名、更名许可事项实现即办(24小时内办完)。二是健全权责清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动态调整完善了我局权责清单,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规范统一。对照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我市涉及民政八大类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民政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将我局行政执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法规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公开,并将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1.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开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6.19”救助开放日、“9.5”中华慈善日、“12.4”宪法进社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宪法知识及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民政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2.“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有声有色。我局高度重视2022年河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注重学习,领导带头学,干部主动学,系统内干部法律素养全面提升。突出宣传,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基层民主、行政界线、养老、儿童、慈善、殡葬等民政领域各项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普法氛围,取得显著成效。在6个被评议单位中,我局总分排名第二,获得优秀等次。
3.法治教育培训成效明显。全年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或培训班,分别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充分利用国家机关网络学法平台自觉学法,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参与率、及格率均达100%,优秀率达99%。
七、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存在不足之处:
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有待增强;法律专业人才欠缺,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普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大。
八、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根据河源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部署,结合实际,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上来,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民政工作的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
(二)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全市行政执法“一盘棋”思想,增强县区执法力量,打造稳定的专业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水平,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经常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向群众、向基层、向社会各方面延伸,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河源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