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河源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推动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攻关与示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源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申报2024年度我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人口健康、生态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科技产业创新融合、智慧城市、城建交通、食品检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预防及高校科研、科技金融、人文与社会发展等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河源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积累和工作基础;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技术装备。
(四)项目必须在河源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对医疗卫生与人口健康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不得推荐。涉及人体试验的项目,须提供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应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审查)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可免除伦理审查的医学科研项目应提交说明,由本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审查)委员会公章或单位公章。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执行的起始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进度安排合理。承担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有1项以上(含1项)合同逾期1年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类),违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及所申报项目。
(六)经费预算。对经评审立项的项目,不安排财政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所需研发投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用户需要在河源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www.hysti.gd.cn)同时注册单位和个人账号,完善单位和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和个人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河源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编写上传《项目技术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技术来源、技术水平与创新性及实施方案等)。并提供上传相关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函(附件1);(必须)
2.项目查新报告(1年内有效);(必须)
3.涉及行业行政审批许可资质认证的,需提供相关许可认证材料复印件;(必须)
4.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其它辅助材料。
申报书及附件经项目申报单位、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市科技局逐级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应严格审查,做好申报条件的筛选工作,通过会议研究和推荐函汇总形式,将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含可编辑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盖章一式3份),以及推荐函一并报送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7:00时,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午17:00时。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43-1号市科技信息大楼六楼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业务科联系人:欧阳熠 袁仪珈 0762-3885528
平台技术支持:刘峻洁 邱文虎 0762-3883403
附件:
2.2024年度河源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