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2023年河源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通知
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灯塔盆地农高区农业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及运营评价的通知》(河科〔2023〕63号)精神,按照《河源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河科〔2021〕9号)要求,经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组织专家评审以及公示等环节,现认定“江东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深和中心展翅谷孵化基地”2家孵化器为河源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东源电商众创空间”、“连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众创空间”2家众创空间为河源市众创空间(详细名单见附件)。
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新认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要加强自身建设与发展,继续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强化孵化绩效产出,为我市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附件: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