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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源市首届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6 17:22:1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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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高新区科创局、江东新区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19年8月启动了河源市首届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相关组织工作,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等因素影响,大赛赛事安排相关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大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按照“热烈、节俭、务实”原则,通过举办大赛旨在面向河源本土及粤港澳大湾区招募、遴选一批高水平的创业团队和创新项目,通过政府政策引导、银行等创业投融资机构参与,营造全市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推动优秀科研成果和参赛项目(企业)在我市转化和产业化。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万博manxbet登录

(二)主办单位: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三)承办单位:河源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深圳大学龙岗创新研究院

(四)协办单位: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五)支持单位:河源国家高新区、各县(区)产业园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及大湾区相关科创、风投、媒体等机构。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渠道

(一)报名时间: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延迟截至2020年3月31日。原已经报名的参赛项目仍为有效。

(二)报名渠道: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登录2019河源创新创业大赛业务系统,进行统一报名参赛。报名选手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大赛报名系统是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四、参赛条件和要求

(一)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为河源本土及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型企业和创业团队,其创新产品或创新成果需符合我市产业规划发展方向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及其它相关领域。原则上要求参赛企业(或创业团队)有落户河源相关产业园区或进驻河源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意向。在以往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各层次)获奖项目不参加本次大赛。

(二)参赛要求

  1.参赛者应诚信参赛,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已获奖的收回相关奖励。

  2.参赛项目须合法合规经营,并承诺所拥有知识产权归属或来源正当合法,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若因此产生纠纷,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赛者必须全程参与大赛的各个环节,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坚持赛事的公益性,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五、大赛主要活动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3月-4月)。接受企业(创新团队)参赛报名,秘书处在报名期间将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二)开展初赛、复赛(5月-6月)。初赛、复赛采取书面评审、项目路演等方式进行,由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总决赛及颁奖大会(6月)。在河源举办总决赛及颁奖大会,由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配套活动。在大赛期间及大赛结束后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向深圳宣传推介河源产业园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是组织参赛企业(团队)考察对接河源产业园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三是组织项目展示及与投融资机构对接、参赛企业(创新团队)宣传展示、项目落地跟踪等活动。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大赛获奖项目奖金根据《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号)。大赛计划拟设一等奖不超2项、二等奖不超4项、三等奖不超6项及优胜奖不超8项。

七、设立项目实施补助专项资金

  为更有效推动获奖项目在河源产业化或孵化,促进在孵项目发展,大赛设立项目实施补助专项资金,对落户河源相关产业园区或进驻河源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优秀参赛项目及部分在孵优秀项目,可给予不低于10万元、最高200万元的项目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成果产业化及产品研发。结合落户项目质量、数量及补助资金使用时效性等综合因素,本次大赛项目实施补助资金用完即止、按以下顺序优先原则给予支持:

  第一顺序:对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落户实施补助。

  第二顺序:大赛其他优秀项目(原则上为大赛优胜奖项目)在河源产业化或孵化,可按大赛三等奖获奖项目实施补助标准、且按照大赛评分名次顺序给予实施补助。

  第三顺序:项目实施补助资金在按第一、第二顺序安排使用仍有剩余资金情况下,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对河源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在孵项目择优补助,补助标准拟定为每个项目10万元。在孵项目由相关参与本次大赛活动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向大赛秘书处直接推荐。

  对选择落户各县(区)产业园区或孵化器的优秀参赛项目,除获得本次大赛项目实施补助外,同时可根据项目情况享受市、县(区)其它相关配套政策财政资金扶持。

八、其它事项

  (一)未尽事宜或需调整事项,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或通过相关网站发布。

  (二)承办单位要根据组委会的部署,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受众广的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组织相关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扩大赛事社会影响力。各县区要及时关注大赛项目比赛情况, 主动加强对有意向引进项目的对接。

九、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钟辉昌 0762-3389039

  大赛活动联系人: 李 腾 0762-3887081

  技术支持单位: 宋云龙 0755-84820579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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