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集约> 河源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补充推荐南粤优秀教师人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21 14:48:4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默认】 分享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补充推荐工作,经研究,拟推荐廖新红老师为“南粤优秀教师”候选人。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并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河源市教育局河源市越王大道商务小区邮政编码:517000联系电话:3386355

南粤优秀教师补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xls

河源市教育局

2021618



Baidu
map